立案庭是法院的“第一窗口”。作为襄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国华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2020年共审批案件9000余起。为便于当事人诉讼,陈国华倡导上门提供立案等服务,并以身作则。
2020年年初,家住襄城县的古某遭遇交通事故,致其身体多处骨折,住院治疗期间无法下床走动。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未垫付任何费用,也未与古某家属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同年3月,古某的儿子李某在河南法院网上立案平台上传诉前保全申请对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在审核材料时,陈国华发现李某上传的诉前保全材料不齐全,且申请书上古某的签名不是用黑色签字笔签写,遂退回李某上传的保全材料,并打电话告知李某需要完善的材料和签名的问题。通话中,李某告诉陈国华,肇事车辆现在襄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暂扣,但是暂扣时间马上届满。为及时、有效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陈国华询问了古某住院的医院和病房后,当即带着书记员携带相关材料来到病房,现场受理古某的保全材料。古某在意外之余,十分感动。
“真是没想到,疫情还没有结束,你们亲自上医院病房来受理我的保全申请,真是太感谢法官啦!”躺在病床上的古某激动地说。
据统计,近3年来,陈国华本人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15次,深受当事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