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襄城县人民法院共审结11起涉恶案件,其中7起审判长为同一人,她是该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淑亚。
李淑亚办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是崔森等9人涉恶案,该案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后襄城县首起涉恶案件,不仅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而且没有现成的案例可供参考。尽管如此,当时已有孕在身的李淑亚还是毅然接下了这个硬任务。
为把这个案子办好、办成铁案,李淑亚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仔细查阅案卷,对照司法解释,逐项梳理证据,查证犯罪事实,综合分析案情,研判各种庭审风险。由于该案侦查卷宗繁多、案件事实错综复杂,她加班加点查阅资料,困了累了就在办公桌上眯一会,然后继续阅卷、查证、核实。侦查卷宗在她手中翻了多少遍,她自己都数不清。
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庭审过程中,李淑亚不敢喝水,实在渴得受不了就用水湿湿嘴唇。该案庭审持续了11个小时,结束时李淑亚近乎虚脱。
该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定罪准确、量刑符合法律规定、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是使命所在,再苦再累都值得。”李淑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