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阳光大道兴华路、阳光大道解放路、阳光大道碧水路、阳光大道灞陵路、阳光大道开元路、阳光大道朝阳路、阳光大道紫阳路、阳光大道西环路新增了一批道路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将于2021年3月20日启用,现予公示。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