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食品药品安全

许昌市召开2021年药品监管工作会

狠抓八项工作 促进全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 张刚 刘地委)近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1年药品监管工作会,总结回顾了2020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2021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及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等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为全力保障群众疫情防控用药、用械安全,进一步提高全市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我市重点做好八项工作,即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督导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开展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行为;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飞行检查;强化技术支撑,落实抽检任务;开展疫苗NRA评估工作;督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等,守住了全市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其中,疫情期间全市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59家次,药品批发企业43家次,药品零售企业7434家次,药品使用单位2120家次。

在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731人次、车辆1579辆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251家次,发现违规企业12家,立案21起,收缴罚没款20500元,责令改正59家,警告处罚8家。

通过开展药品流通使用领域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095家,警告93家,立案20起,罚没款27000元;检查药品使用单位2572家,警告31家,立案8起,罚没款29450元。

我市对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6台次,对7家疾控中心及152家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48条。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楚俊岭在总结发言时表示,药品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行稳方能致远。

2021年,全市药品监管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和实施特殊管理措施药品的监管巡查,加大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飞行检查力度,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开展药品抽验和不良反应上报,推进“互联网+监管”,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配合、协助药品召回等方面的工作,尤其要加大对疫苗、新开办药店、城乡接合部诊所、边远农村诊所、单体店变更加盟店后原药品处理等问题的监管力度,建立“码上放心”追溯系统,促进全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