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我每年都要购买很多书,最喜欢的是纸质书,也喜欢电子书。每年努力按时完成年初制订的读书计划,甚至超额完成。书柜里的书是越来越多,还在不断增加。一本一本的书像丰富的肥料滋养着我如地里的庄稼茁壮成长。我很珍惜现在一年四季没有书荒的日子。
小时候,我是一个常常生活在书荒日子里的男孩,没有什么书可读,只有语文课本和算术课本,就连我喜欢的小人书也只有到街上唯一一个小人书摊上去看,还很少更新。书摊上的那几本书早已被大家翻烂了。书摊上看书要五分钱,用五分钱去看小人书对于我来说就如夏天里看见了雪一样难得。即使小人书摊天天摆,我也是无书可看。有一天,我和同学王英雄在放学的路上,同时看见了地上有一本高玉宝的《我要读书》的小人书。王英雄力气大跑得快,抢在我前面把地上的书捡了起来,说是他捡的,归他了。小人书归王英雄,但他还是会给我看。本来平时我俩捡到东西会归两个人的,这次他捡到小人书,是他一个人的,若是我捡到了书,也会坚持归自己。书太缺了,人人见人人要,拥有一本书是很幸福的。
为了能记住《我要上学》小人书中的故事,我看一页就在本子上画个记号,我没有美术知识,就用我能懂的记号把故事记下来。这是我第一次抄书。
抄书是解决书荒的一个很好的办法。在上初中时,院里的哥哥经常讲《一双绣花鞋》的故事,当时是在夏天的晚上。一双绣花鞋贯穿了整个故事,每死一个人,就会留下一双绣花鞋,听起来就像是绣花鞋在杀人似的。每次听院里的哥哥讲到绣花鞋出现时,就会感觉一阵阴凉的风从背上爬过;院里的哥哥每次讲到放绣花鞋时,也总会左看看右看看,故作吓人状。没有多久,我在同学那里找到这本书,是手抄本。手抄本的内容比哥哥讲的精彩得多,我忍不住想把它抄下来。
晚上,我拿出作文比赛获奖发的笔记本。它很精美,里面的插图是电影明星,我一直舍不得用,正好用来抄这本《一双绣花鞋》。在抄到死人后放绣花鞋时,想起院里的哥哥讲到这里那吓人的表情,我也左看看右看看。这时爸妈都睡了,全屋只有一盏15瓦的白炽灯孤独地吊在屋梁上,在灯下有点亮光,离灯远一点的地方就阴森森。我总想着背后有人,不敢继续抄下去,赶紧上床把头盖着睡觉,只敢在白天抄它。
我再大一点,书虽然没有那么缺了,但好多文学书还是禁书,还是处在书荒时。在我开始对女同学有好感时,遇到了一手抄本《第二次握手》。我看完之后,立刻作出决定,手抄一本,自己慢慢阅读欣赏。我特别喜欢看书中爱情描写的地方。因为是手抄本,里面好多错别字,句子也有不通顺,有的地方不知所云,因为转抄得太多,有一些段落都抄掉了。我边抄边修改,还加入我当时的感受,给它来了个第二次创作。后来,我也有了读书时在书上做笔记的习惯。
现在没有书荒之说,纸质书、电子书很多,我现在每天听一本书,每周看一本书。书荒没有了,但有读不完书的心慌。
我时常回望那段书荒里抄书的岁月,那是生命带给我特殊的礼物,让我的读书历程变得丰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