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号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已经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