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时事·广告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前公示

襄自然资源划〔202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将位于百宁大道与滨河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编号为10-14-25,面积为11195.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襄城县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服务中心。

如对该宗地有异议,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提出,逾期我局将上报县政府批准,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联系电话:0374-3993890。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