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米油盐酱醋茶”,正所谓“家家都有一个盐罐子”。
5月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我市已经率先完成盐业体制改革。在市直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经过市、县两级政府共同努力,市盐业管理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已进行了人员和职能交接,我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的盐业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已由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我市盐业市场将更加规范有序。
率先在全省实现政企分开
2007年,许昌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当年,盐行业列入了全市改革改制台账。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许昌盐行业率先在全省实现政企分开。分离出的盐行业由省盐务管理局垂直管理,并在许昌设立许昌盐业管理局,负责全市的盐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许昌市盐业管理局在我市各地设立盐政稽查室,负责盐业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及市场管理费用由省盐务管理局予以保障。
分开后的市盐业公司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全称为许昌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我市各地设立分公司。许昌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市唯一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承担着全市的食盐批发业务,保障着全市的食盐供应。许昌盐行业的改革改制工作,率先实现了政企分开,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016年,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盐业体制改革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17年3月,在许昌市委、市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的共同推动下,许昌市的盐业管理体制由省盐务管理局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管理,人员工资及市场监管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盐业改革工作再提速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精神,2020年2月,许昌出台了《<许昌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4个方案的通知》文件。2020年11月,我市召开全市盐业改革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我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改革方案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改革任务;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盐业体制改革精神,统筹做好综合执法改革过渡期间的衔接工作,做到市场监管工作不棚架、盐业执法不缺位,以确保全市盐业市场秩序稳定和食盐安全。
2021年2月26日,我市召开全市盐业工作会议,专题听取我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同时,就我市下一步的改革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3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盐业行政执法融合工作会,学习贯彻省、市盐业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要求,明确盐业执法由市场监管局统一实施。3月24日,市盐业管理局所有人员实现整体转隶。
完善盐业监管体系
我市盐业体制改革到位后,为保证食盐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释放市场活力,市市场监管局将完善盐业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国家盐改方案及配套精神,不排斥和限制外埠食盐批发企业跨区域经营,坚决禁止地方保护,对合法跨区销售食盐不予抵制。
目前,已有四川久大品种盐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等在我市开展跨区经营。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执法标准,精准掌握执法尺度,严禁选择性执法和过度执法。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盐业市场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对具有食盐批发企业资格、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依规开展食盐经营的企业,予以行政指导、提醒和教育;以打击假冒伪劣和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盐的违法行为为主,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适当。
通过盐改,我市盐业市场将更具活力,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更有信心确保消费者能买到既安全又便宜的食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