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杭)4月19日至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异地监察执法组对我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监察执法。
其间,监察执法组通过查阅资料和井下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云盖山煤矿二矿、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泉店煤矿、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等3处煤矿开展了全系统各环节监察执法,还随机巡查了禹州锦卓煤业有限公司、禹州神火永和矿业有限公司、河南平禹新明煤业有限公司、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四矿等4处长期停工停产国有煤矿;听取了许昌市政府和禹州市、建安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
4月29日,监察执法组召开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异地监察执法反馈会。监察执法组对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市政治站位高、工作措施实、安全成效好;同时,指出了我市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就如何做好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监察执法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精准研判新安全风险,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统筹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向纵深发展;扎实抓好汛期“雨季三防”工作,严防水害事故发生;强化规程标准学习,狠抓井下现场管理;按照高标准,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督工作,严禁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和检验项目不全的报告;严格准入和淘汰退出机制,从源头控制,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