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香(身份证号:411023196205073545)遗失许昌九洲鸿豫置业有限公司B17-1-804购房款收据(编号:0003275,金额:308058元,开票日期:2015年10月13日),声明作废。
●李先梅(身份证号:411122195903170021)遗失许昌九洲鸿豫置业有限公司九洲溪雅苑B19-2301购房款收据(编号:0006480,金额:1230230元,日期:2019年6月3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