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市市场监管局

完善监管机制 助企纾困解难

本报记者 王培钦 通讯员 冯涪暄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部署,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做好企业服务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创造活力,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围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制度体系”5个方面制定了17项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我市提出,提升企业开办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压减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进统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规范、数据标准和服务平台接口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开办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形成办理程序统一、审查规则统一、文书材料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制,健全完善统一规范便利高效的高质量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积极学习郑州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经验,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不断滚动优化,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我市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出台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一般注销制度,完善注销“一网”平台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完善简易注销制度,坚持诚信推定和背信严惩,推动简易注销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对因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强制退出。

■ 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牵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市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支撑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有违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调查,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组织开展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案件查办和督查督办力度,推动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持续强化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收费监管工作,推动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

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规定,我市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市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同时,我市将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对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召回监督等工作力度;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通过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

■ 切实增强服务意识

我市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规范化,建立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内各项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统一化的管理制度,严格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以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各项涉企证照的电子化应用。我市进一步强化标准引领作用,优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供给结构,不断提升市场标准在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企业公开标准实现便利化、信息化;加强基础服务,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作用,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技术服务力度;加快国家、省产业计量中心布局申建,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优质的计量测试服务;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和自愿性认证“拉质量高线”作用,引导产品、服务提质升级;利用多种形式,持续为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公共服务;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与应用,完善“政银合作”机制,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我市着力健全市场监管规划体系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规划体系,编制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等市场监管领域专项规划,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流转顺畅、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运行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监督举措,严格落实省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