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地委 通讯员 韩军)8月9日,记者从许昌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病毒通过物流渠道传播,切实做好“外防输入”,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该局发出疫情期间购买进口冷链食品重要提示:
到正规商超、市场选购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出仓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合法正规商超、市场一般会有严格的审核制度。选购时,消费者可通过“豫冷链”追溯平台扫描二维码查看商品追溯信息。同时要注意商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购买没有明确来源或过期的冷链食品。
避免徒手接触冷链食品,建议由销售人员操作,自己挑选时使用一次性手套或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在手上进行,全程佩戴口罩。鼓励采用无接触式电子货币(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和无接触式配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后,最好将其外包装用75%酒精消毒晾干,并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谨慎微购、海淘、代购。没有经过正规登记备案的微商,安全风险防范制度不严,食品产地来源不明,会加大防疫和维权风险。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的冷链食品,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并做好外包装的消毒和个人防护,建议暂不要海淘和代购境外特别是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
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消费者加工、储藏冷链食品时,要做到生熟分开、所用器具及时清洗消毒。加工进口冷链食品应做好清洁消毒,处理食材应注意生熟分开,谨防交叉污染。食用冷链食品时要彻底煮熟煮透,避免生吃、半生吃,以确保食品安全。
留存消费凭证便于及时维权。消费者在购买冷链食品时要留存相关消费凭证,便于事后维权。发现销售无相关进口手续、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请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