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平安许昌·广告

“解封”首日,七旬老人带着锦旗去了法庭

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李同善 海刚

“陈法官,现在能出村了,俺把锦旗给你们送过去。”

“大娘,现在疫情还没结束,您不要来了。”

“不行,这两面锦旗俺一定要亲手交给你们。”

8月19日,尽管对方一再婉拒,74岁的程老太还是戴好口罩,拿着两面锦旗,来到建安区人民法院枪杆刘法庭,一面送给枪杆刘法庭负责人陈展,另一面送给该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员王法秀。

程老太家住建安区邓庄乡,2001年与李大爷登记结婚。二人都是再婚,各自有子女。2020年8月,李大爷以二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后经建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今年5月,李大爷再次以夫妻感情无法恢复为由,向建安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案由建安区人民法院枪杆刘法庭负责办理,主审法官为该法庭负责人陈展。陈展通过庭审了解到,李大爷与程老太自2019年起就处于分居状态,李大爷在养老院生活,程老太则住在李大爷家的老宅里。程老太不同意离婚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自己常年劳累,身患疾病,离婚后无经济来源,生活无着落,两人又无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程老太提出同意与李大爷离婚的条件是,离婚后,李大爷必须每月向其支付生活费2000元,或一次性支付其10万元。

李大爷则称,程老太有责任田,且其成年子女可履行赡养义务,而自己目前在养老院生活,身体有多种疾病,退休工资支付养老院费用和医药费后所剩无几,无力负担程老太的生活开销。不过,李大爷表示,若程老太同意离婚,自己可想办法给程老太2万元,前提是程老太必须搬出自家老宅。

“当时,当事双方及其儿女均坚持各方诉讼意见。案件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双方矛盾势必会进一步升级,程老太的生活将无法保障。”陈展认为,双方离婚可以,但必须解决程老太今后的生活问题。

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陈展将案件委托枪杆刘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站进行调解,并同该工作站调解员王法秀一道多次到双方老家走访了解情况,寻找打破僵局的突破口。

经法官和调解员反复调解,8月10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李大爷一次性支付程老太生活费9万元,程老太同意离婚并从李大爷家的老宅搬出。当天,李大爷就把9万元交给了程老太。

“感谢法官和调解员,要不是你们,俺以后都不知道该咋生活了!”8月19日,在枪杆刘法庭,已搬离李大爷家的老宅,在其女儿家生活的程老太感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