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健康许昌

肺结核患者治疗中断 能补救吗?

□本报记者 张炜华

肺结核患者全疗程规律服药是治疗成功的关键,但是当遇到恶劣天气,或者其他不可抗因素,有可能导致患者药物治疗中断。这时候,患者应该怎么办?有没有补救的办法?8月24日,记者采访了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副所长田生盛。

“如果缺少药物,要及时与自己的管理医生联系,寻求医生的帮助,力争不间断治疗。”田生盛说,万一出现断药情况,要告知医生断药的准确天数,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一般来说,如果肺结核患者中断治疗小于两周,可以继续原来的治疗方案,做到定时随访、检查。不过,治疗结束时间也要顺延,直到完成整个疗程的治疗。

如果肺结核患者中断治疗超过两周、不到两个月的患者,要由医生根据患者所在的治疗阶段、中断治疗的时间及患者的痰菌培养结果等,调整治疗方案。

如果肺结核患者中断治疗超过两个月,则需要进行重新登记评估,医生会根据患者的情况,制订相应的治疗方案。

由于结核杆菌很容易产生耐药性,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多种药物联合使用,中断治疗后,如果不及时采用补救措施,很可能会形成耐药肺结核。一旦成为耐药肺结核,结核杆菌在服用抗结核药物的情况下仍会繁殖,导致治疗难度变大、疗程变长、治疗费用高、治愈率较低,甚至导致死亡。

“在治疗过程中,尽可能不要中断治疗,一旦中断治疗要及时和医生联系,尽快开始后续的治疗,以保证较好的治疗效果。”田生盛说,若药吃完了,应遵循就近原则,前往当地结核病定点医院或药房取药。

田生盛提醒,肺结核患者的免疫力差,在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患者如果无咳嗽、咳痰、咯血等症状,也没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可以继续按原治疗方案服药治疗,每月就近到医院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如果居家治疗病情没有好转,或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如过敏、皮肤瘙痒、发烧、食欲不良等症状时,需及时前往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