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方旭(河南)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原河南方旭建设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接受许昌恒龙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恒大北海之光小区20#-23#楼、28#、29#楼、S02-1#商业、S02-02及S02-06地块垃圾分拣房、S02-02及S02-06地块地下车库项目及恒大北海之光小区26#、27#楼、S03-1#商业及S02-03地块垃圾分拣房项目分别向许昌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方旭工业支函字【2021】许JA017第0433、0434号业主支付保函,现上述两个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业主支付保函的目的不能实现,现特此声明解除上述两份保函,自公告之日,保函失效。
方旭(河南)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