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平安许昌

声 明

许昌恒龙置业有限公司:

方旭(河南)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原河南方旭建设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就恒大北海之光小区20#-23#楼、28#、29#楼、S02-1#商业、S02-02及S02-06地块垃圾分拣房、S02-02及S02-06地块地下车库项目及恒大北海之光小区26#、27#楼、S03-1#商业及S02-03地块垃圾分拣房项目分别签订编号为(方旭业保)XC2021字第0433、0434号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现上述两个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贵公司也没有履行上述保证合同的义务,我公司决定解除与贵公司的两份委托保证合同,自声明之日,上述两份委托保证合同解除。

方旭(河南)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