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赵红彬)昨日,记者从长葛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检察院以“求极致”的态度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温度。在办理一起涉企案件时,该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既打击犯罪,又助企业复产、促土壤修复,受到企业的赞誉。
该案件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涉案人员韩某系长葛市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韩某在没有取得许可证、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购买危险废物镍泥228. 25吨,在租住的厂院内非法存储、处置。今年5月,韩某被长葛市环保部门查处。经检测,韩某租住厂院土壤中,重金属镍超过风险筛选值,铜、铅、镉、汞等均超过该区域土壤背景值指标。检测结果显示,韩某的行为已严重污染环境。经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韩某被长葛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今年7月下旬起,因暴雨、疫情等原因,长葛市某公司经营陷入困难,急需掌握原料配比核心技术的韩某参与恢复重建、技术改造。然而,韩某被羁押。为此,该公司向长葛市“万人助企”办公室发去信件,说明有关情况。今年8月12日,该信件被转至长葛市人民检察院。该检察院立即成立以检察长韩松太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制订问题解决方案。
经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韩某认罪认罚且愿意缴纳罚金、对被污染的土地恢复原状,系初犯,具备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基本条件。按照工作小组的部署,办案检察官到某公司走访,了解到该公司愿意为韩某对污染土地恢复进行担保。基于此,8月16日,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对韩某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将其取保候审,当日执行。
韩某被取保候审后,积极为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助企业复工复产。此外,他还在环保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积极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处置、修复。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评估检测,被污染的地块在一个月内成功被修复至污染损害发生前的状态和功能。5万元评估检测费用,韩某主动承担。
鉴于以上种种,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提出量刑建议。长葛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污染环境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韩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许昌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
11月12日,韩某在《许昌晨报》上就污染土壤进行公开道歉。事后,韩某和某公司为长葛市人民检察院送去锦旗,上书“立检为公保民生 助企扬帆再起航”14个大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