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许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位于莲城大道的10.77亩(7180平方米)土地收储完毕,土地证号分别为许市国用(2006)字第008000022号、许市国用(2006)字第008000002号;并将东城区D20-1#宗地置换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东城区D20-1#宗地位于中原路西侧、益民街南侧(规划道路),土地面积17.5亩(11662平方米),用地性质商服用地(二级加油加气充电站),出让年限40年。
特此公告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