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平安许昌

法官耐心调解 新老纠纷一次解决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刘少玄)疫情当下,企业经营本就不易,如果深陷诉讼,将是难上加难。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范坡法庭调解了一起涉企案件,一次为被告企业解决了两个纠纷。

2017年,家住禹州市的孙某分包了禹州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建筑施工工程土建部分,双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孙某的亲属周某代孙某向禹州市某建筑公司缴纳土建工程保证金4万元。双方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后,禹州市某建筑公司将保证金退还。然而,工程完工并交付后,孙某却一直没有收到保证金。今年年初,孙某诉至禹州市人民法院,要求禹州市某建筑公司退还保证金。

受理该案后,禹州市人民法院范坡法庭法官付攀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被告禹州市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告诉付攀,因双方之前遗留其他问题未解决,故未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孙某,希望法院能从中协调,通过调解方式将双方遗留的问题一并处理。

原来,按照当年原被告签订的施工合同,原告孙某分包的土建工程合同约定价款为120万元。工程结束后,双方并未依据合同约定内容对工程量和工程款进行核算,只是进行了口头结算,由被告支付原告工程价款90余万元。2019年,孙某以20余万元工程款未结清为由,将禹州市某建筑公司告上法庭,后因其他原因撤诉。由于此纠纷,禹州市某建筑公司也未向孙某返还全部保证金,故形成本案诉讼。

得知该纠纷已历经多年,付攀立即组织双方提供证据,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对下欠工程款金额进行核算。经仔细核算,被告禹州市某建筑公司多付给原告孙某工程款1万元,抵扣为本案被告应付原告保证金后,被告尚欠原告保证金3万元未予返还。

经法官调解,鉴于禹州市某建筑公司经营出现困难,孙某同意禹州市某建筑公司延期还款。最终,双方就还款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多年矛盾在法官见证下顺利化解。随后,禹州市某建筑公司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范坡法庭,向法官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