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以法之力构筑坚实防线

许言

许昌人无论是逛商场、看电影,还是坐公交车、乘电梯,甚至在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景区等室外公共场所,都需要佩戴口罩……

5月15日,许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用法治力量为许昌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决定》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的有关要求、法律责任,事无巨细、清晰明了。这意味着,佩戴口罩、扫场所码不仅是广大群众的文明自觉,还是一种法定义务。

也许有人会有疑问:佩戴口罩、扫场所码立法,是不是有点儿“大炮轰蚊子”?

其实不然。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只有从严防范管控,才能及时有效防止病毒传播,避免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就佩戴口罩、扫场所码立法,是以法治之力为疫情防控构筑坚实防线的必要之举。

佩戴口罩可以有效防止新冠病毒传播,扫场所码能够在疫情发生后以最快速度追踪行动轨迹,两者是“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的有效举措。就许昌而言,不佩戴口罩、不扫场所码,更是导致本轮疫情扩散蔓延的一个极其深刻、惨痛的教训。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在新冠病毒不断变异、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只有时刻做好个人防护,才能够以不变应万变。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轻视、懈怠思想,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增强个人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以个人防护的良好习惯为疫情防控大局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