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鼎烨 通讯员 魏官星)6月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将于2022年6月30日截止。截至目前,全市尚有2.3万多户企业、5.4万多户个体工商户、1400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完成申报。该局特别提醒,在全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务必在本月底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2021年度年报,提早积累信用,否则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被罚款。
据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规定,逾期未年报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在申请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等方面将被限制或者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