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平安许昌

魏都区人民法院

善意执行促履行 为企解困助发展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宋帆)6月9日,向魏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第四天,许昌市某混凝土公司便收到了执行款,解了疫情之后资金周转难的燃眉之急。

许昌市某混凝土公司位于许昌市东城区,成立已有16年。今年4月,该公司一纸诉状递至魏都区人民法院,向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索要被拖欠的31万余元货款。疫情期间,该案在魏都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快速得到了解决。根据协议,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分别于5月30日前支付许昌市某混凝土公司货款15万元,余下的于6月30日前支付;如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许昌市某混凝土公司可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到了履行阶段,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却未如约履行。6月6日,本就资金周转困难的许昌市某混凝土公司向魏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企业着急,法院也着急。接到许昌市某混凝土公司执行申请后,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员李哲立刻联系双方企业,了解目前经营状况。经核实,被执行人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并非恶意拒不履行支付义务,而是本轮疫情过后,企业复工复产,实在是资金周转困难。

本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根据该法院相关减、免执行费用要求,李哲决定对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免交执行费用,这样既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尽可能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还能敦促鼓励企业及时主动履行。

在李哲的努力下,6月9日,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履行了全部款项,许昌市某混凝土公司解了燃眉之急。从立案到执结,此案用时不到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