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平安许昌

车辆侧翻汽油外泄流入耕地 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保护环境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王东芳 赵俊武)“事发后,湖北某燃气有限公司做了哪些工作?”“污染土壤运走后,现场怎么处理?”……6月16日,魏都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举办民事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就一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污染治理是否到位进行公开听证。经评议,5名听证员一致同意目前的污染治理方案。

今年1月27日5时许,湖北某燃气有限公司司机郑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危化物品沿魏都区永昌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京广铁路桥时,因桥面湿滑和操作不当撞到道路中心隔离墩和桥北侧隔离墩后侧翻,导致32.28立方米汽油外泄,流入道路附近耕地。

今年3月,魏都区环保局将该案线索移送魏都区人民检察院,该检察院于3月18日立案,并于当天在公开媒体进行公告。公告期间,在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湖北某燃气公司愿意积极履行义务,就污染治理形成了具体解决办法,并与有关单位达成了污染土壤治理方案,把污染物尽快处理完。目前,被污染的30吨土壤已全部被运送到商丘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场正在进行回填。

听证会上,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及目前治理整改情况,当事人及第三方环境治理机构就污染治理方案、措施、完成时限等向听证员进行说明,环保部门就污染治理监管情况进行说明。听证员就污染治理情况对当事人、第三方环境治理机构及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询问,一致同意目前的污染治理方案,并希望行政机关加强事后监管。

“此次公开听证对整治污染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客观认定,也进一步推动各方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公开性和透明性,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开并举的办案目的。”该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检察院将结合各方意见依法对本案作出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