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平安许昌

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出台13条实施意见

做实做细涉农检察 让乡村生活更美好

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陈含东)“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将能动履职、伸长触角,进一步做实做细涉农检察,做到真正知悉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乡村生活更美好。”8月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骆韦池说。

强化涉农检察、助推乡村振兴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近年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在农村社会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综合施策,全力服务保障“三农”工作,助推乡村振兴。今年以来,该检察院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涉农检察,竭力为老百姓办更多实事、好事。

按照院党组的部署,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制订出台了《关于强化涉农检察 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26日,鄢陵县召开服务“三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会上,该检察院向全县12个镇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发放《意见》。根据《意见》,该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在从严打击涉农刑事犯罪、重点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依法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等13个方面持续发力,为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骆韦池告诉记者,对抢劫、盗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违规信贷等各类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违法犯罪,该检察院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农资产品的案件,该检察院强化与相关行政部门的配合,在办好案件严打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挽回农民损失。对农村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该检察院在办案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和慎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释法说理,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维护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农村地区的特点,该检察院还将有序开展送法进农村、进学校等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农村留守人员的法治教育,增强农村居民的法治意识。

为进一步提升涉农检察工作质效,该检察院将推动构建“一镇一检一员”工作模式,成立涉农检察工作专班,在全县12个镇和5名涉农检察联络员办公点挂牌设立“涉农检察联络站”,建立一个检察院党支部联系一个镇工作制度,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扩大涉农检察工作影响力。从2020年起,该检察院就聘请5名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涉农检察联络员。下一步,该检察院将建立常态联系、接件告知、过程沟通、结果反馈、延时回访等工作制度,继续充分发挥涉农检察联络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畅通问需于民的渠道,让检察工作更接地气,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