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偿收回原市农业农村局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禹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无偿收回位于画圣路西侧的原市农业农村局用地4.92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