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宜居许昌

声 明

我单位的《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编码:410107;票据批次:UB〔2014〕;票号:0216001-0216100、0229001-0230000)和《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票据编码:410605;票据批次:OA〔2012〕;票号:0026845、0026848)不慎丢失,现声明作废。

许昌市创业保障中心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