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平安许昌·专题

心中有民 脚下有泥

——看魏都区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如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带上法徽,上门开庭

登门挂牌,“落户”社区

送法到身边,服务“零距离”

法官断案,群众“围观” (本文配图均为资料图片)

在东城区智慧大道南段东侧,有一个法庭。法庭不大,却堪比一个小法院。

这里,辖区内各类民事案件、执行案件线上、线下均可立案;

这里,有一个24小时自助立案区,当事人或律师持身份证即可进入;

这里,庭审直播系统与诉讼服务大厅外的电子屏幕相连,百姓在大街上也可以旁听庭审;

……

它就是魏都区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眼下,东城人民法庭正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法官“落户”社区

让法官尽早见到矛盾纠纷

8月18日,许昌,最高气温37℃。下午上班,忙完手头的事儿,东城人民法庭庭长司忠信头顶烈日便去了社区,随身携带的是新制作的法官联系社区公示牌。在每个公示牌上,标配是1名员额法官、1名书记员、1名调解员,有照片、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东城人民法庭前身是半截河人民法庭,今年8月正式更名,负责承办东城区2个街道办事处42个社区的各类民事案件。“作为矛盾纠纷化解‘集中地’,我们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延伸服务触角,在42个社区居委会大门口显眼位置悬挂法官联系社区公示牌,让法官‘落户’社区。辖区群众发生纠纷,‘第一时间’就可以联系法官。法官与调解员联合调解,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初始阶段。”司忠信告诉记者。

陈攀是东城人民法庭4名员额法官之一,负责联系东方明珠社区等11个社区。今年6月,陈攀接到东方明珠社区居民李某寻求诉讼指导的电话。

李某家住东城区东方明珠社区,计划在自家房屋顶层露台处搭建一间阳光房。在搭建过程中,物业工作人员前来制止,社区相关部门也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此,李某很不理解,认为“我自己购买的房产,改造、装修是我个人的权利,又没有影响到其他人”。通过法官联系社区公示牌上的电话,李某联系上了陈攀。

初步了解情况后,陈攀利用休息时间,多次前往社区实地查看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未通过相关部门规划、审批私自搭建的阳光房属于违章建筑。这种私自搭建行为不仅破坏了社区外观,还会让社区其他居民也进行违章的建设,对整个社区的影响非常不好。按照相关规定,物业有权制止。”陈攀向李某耐心解释道。

同时,陈攀还结合各地多发的安全隐患事例向李某说明,这类未经规划、审批的阳光房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可能对业主自身及其他居民的人身、财产造成威胁。

在陈攀的耐心解释劝说下,李某明白了私自搭建“阳光房”的不妥之处,随即打消了搭建计划,并对物业的做法表示理解。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法庭共诉前化解纠纷21起,有效减少纠纷成诉。

法庭“搬”到小区

让法官和群众在案件中互动

“我的车在小区停车位被剐伤了,报警后联系物业调取监控,物业安装的监控坏了,找不到肇事者,物业也不管!”7月21日,烈日炎炎,在东城区某小区,一场巡回审判正在进行,原告王先生进行陈述时气愤地说。

“东城人民法庭辖区人口密集,经济纠纷多。根据中心城区特点,我们聚焦目前矛盾频发的物业纠纷热点,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进小区里面,把案件带到群众身边办理,邀请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社区群众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公平正义。”司忠信说。

王先生是东城区某小区业主,今年4月5日发现停在小区里的私家车被严重剐伤。王先生称,自己定期向小区物业交纳物业费及车位管理费,车辆剐伤是由小区物业安防设施缺失及管理疏忽造成的,车辆维修费、误工费用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

物业公司辩称,王先生未提供证据证明车辆是在小区内部被剐伤的,且该小区某置业公司已与物业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小区车库实际由该置业公司管理及运营,所以案发时物业公司与王先生不存在任何法律及事实上的服务关系。

庭审现场,作为此案承办人,司忠信组织双方就地调解,让业主和物业公司各抒己见。旁听的群众或坐或立,聚精会神。因该案案情复杂,双方同意进行庭后调解。

“巡回开庭,虽然法官多走路,但是群众少跑腿了,更重要的是‘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从根本上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司忠信说。

在东城人民法庭,每次巡回审判都是全庭总动员,把庭审现场变成基层法治教育的课堂。

除了在现场设置法治宣传展板之外,案件承办法官负责在庭审中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其他人则在现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与旁听群众进行互动,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遵规守法、依法办事,推动从“化讼止争”到“少诉无讼”的转变。

法理融入治理

让共治成果共享在基层

“2021年至今,东城人民法庭共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13起。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发现,纠纷大多是小区业主拒缴物业费引起的。”东城人民法庭员额法官陈荣娜告诉记者。

业主拖欠物业费用的原因也各有不同,有的是电梯、墙壁、单元门长年损坏,物业却不管不问;有的是小区卫生打扫不及时,楼道垃圾随处可见;有的是消防通道常年被占用,电车入户等现象频繁发生;有的是业主丢失东西去物业调取监控,物业推辞没有监控或监控损坏;有的是小区物业收费的收取标准不够透明公开,业主有异议。

及时运用司法资源,对辖区纠纷类型、特点、趋势进行大数据研判和预警,分析高发多发案件的深层次原因和共性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防范化解意见和建议,预防矛盾纠纷发生,是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有力抓手。

通过对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认真研判和总结分析,今年3月,该法庭向辖区所有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提出改进物业服务9条建议,比如:根据法律和相关法规对收费标准和服务范围明确约定,做到权责分明;定期公示小区账目的支出和收取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对小区公共区域的设备进行维修,并公示维修时间、维修对象、支出费用等;单元楼的清洁人员、工作时间常态化等,尽可能做到止争于未发、防患于未然。

除此之外,在东城区问题楼盘化解、安置房分配、重大事项决策和文件出台等过程中,也时常会看到东城人民法庭法官运用法治手段破解难题、规避纷争的身影。

“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下一步,我们将把更多的劲儿使在基层治理上、使在源头化解上,发挥好‘前哨’作用,以司法保平安、促和谐。”魏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翟永勤表示。

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和忠 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