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就业创业

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9月底前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办)至少建成1个“零工驿站”——

零工“小驿站”托起就业“大服务”

本报记者 胡晨 通讯员 李祎

当下,灵活就业方式已成为广大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零工市场对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培育社会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业需求,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按照国家对零工市场建设的工作部署和省提出零工市场建设“10个1”的具体要求,我市零工市场建设包括以下内容:1个零工市场名录,1个规范的零工市场,1部零工市场监管热线电话,各零工市场建设要有1个零工岗位招聘发布目录、1个就业指导服务机构、1个劳动权益维权服务窗口、1套便民服务设施、1套零工市场运行信息监测系统。

《指导意见》要求,9月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县级规范性零工市场,各乡(镇、街道办)争取至少建成1个乡镇级零工市场或规模化“零工驿站”。2022年年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园区、商业街全面建成集聚性“零工驿站”,实现服务区域全覆盖。同时,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线上“零工超市”,探索开发零工信息发布微信小程序,逐步完善功能,拓展延伸服务,为零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用工主体提供全天候、不打烊的线上服务平台。

建阵地——

科学规划零工市场建设

传统的“马路市场”在疫情防控、治安管理,特别是信息发布、用工对接、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不少短板,已经跟不上时代前进的脚步。在这种情况下,推动零工市场线下与线上平台建设势在必行。

为建好线下市场,各县(市、区)要充分结合当地建设规划和资源禀赋,深入摸排辖区内零工人员基本情况和用工主体聚集揽活的时间、地点等,考虑现有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创业园区、商贸街区和乡镇就业服务站点和聚集点,选择交通便利、零工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发挥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创建“市+县+乡”三级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零工市场”。对零工人员自发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求职地点,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改造利用闲置建筑、搭建必要服务设施、施划标线等方式,就近设立“零工驿站”服务场所,建设规模要与当地零工流动规模和需求相匹配。

在创新打造线上市场方面,要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等技术手段的应用,通过办理招聘登记、走访调研企业、在线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等零工需求信息。拓宽零工信息发布渠道,发挥就业创业全域网络覆盖工程优势,依托市、县、乡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数据共享互通的特点,搭建网上“零工超市”,广泛发布求职、招聘、见习、培训等服务信息。支持各地借助手机App等,开通用工主体与零工人员询价沟通、招投标等功能,进行网上招工找活“点对点”精准对接,强化网络平台实时管理,形成线上线下服务结合的发展格局。

对于现有场地,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合理利用便民服务大厅、文化市场书屋、“核酸小屋”等现有公共服务场地资源,设立零工对接服务专区或分时分区共享场地设施,为零工人员与用工主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当面对接洽谈提供免费场地;各县(市、区)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运营零工市场,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供求、职业培训、招工用工登记、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指导等“全链条”服务;探索与金融机构服务结合的共建模式,借助金融普惠中心设立创业贷款服务站,充分发挥其金融服务优势,提供创业服务,打造创业贷款服务阵地。

强功能——

规范零工市场服务标准

零工市场的规范和发展,不仅是增加包容性就业、缓解就业压力的必要途径,也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对经营零工性质事业,如家政保洁、管道疏通、水电安装、钟点工等工作的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业主,有6个月以内临时性用工需求的企业,生产任务重大、举办大型会展、开展大型活动等协助、服务保障类等临时性用工需求的用工主体,均可通过全市各级零工市场发布招聘信息。有意愿从事零工的各类求职群体,均可通过线下零工市场与用工主体或人力资源机构面对面洽谈,或自主浏览线上“零工超市”岗位信息,与用工主体达成工作意向。

为严格规范用工标准,我市将建立零工求职招聘用工规范制度,优化零工快速对接流程手续,简化求职招聘登记表格事项,保障规范、安全用工。个体工商户、企业等用人主体进驻零工市场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个人雇佣关系中的雇主发布招聘信息时,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用工承诺书等佐证材料。零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要严格遵守与用人主体的书面承诺,按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并获取劳动报酬。

同时,各县(市、区)将按照符合建设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的要求,加强零工市场服务场所、服务用房和配套设施建设,配备洽谈交易、遮风避雨、防暑防寒、规范停车等便民辅助设施设备,落实好疫情防控、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有关要求。

优服务——

提升零工市场服务功能

一些流动人口进入零工市场,从事家政保洁、建筑维修、代驾骑手等工作,这不仅是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也是他们获得安全感的基石。进入零工市场,他们能享受到哪些服务?

为优化零工市场服务功能,我市将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求职和招聘信息登记和发布服务;打造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提供快速发布信息、现场对接洽谈、即时确认结果、当日面试到岗等服务;丰富零工招聘对接形式,在举办行业、企业招聘会时增设零工招聘区或因时因需举办零工专场招聘会,引导分职业(工种、岗位)对接洽谈,促进供需匹配对接;鼓励公共服务事项进驻零工市场,通过放置宣传资料、政策手册等宣传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延伸业务边界,扩展服务范围。

在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服务上,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供符合市场需求、易学易用的培训信息,引导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零工人员参加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零工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此外,我市还将强化困难零工帮扶服务,通过建立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对待工时间长、低收入家庭成员、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加强就业帮扶,优先组织其与适合的用工主体开展“点对点”对接洽谈, 按规定开展个性化就业援助,引导用工主体优先招用困难零工人员。

有保障——

促进零工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要解决零工劳动群体因不固定的劳动形态及关系而产生的一系列权益保障难题,如职业伤害保障等,还需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让零工劳动群体在“好就业”的基础上实现“就好业”。

为此,我市将积极落实“退路进厅”工作,着力破解目前从事保洁、家装、维修等零工人员自发聚集马路边求职,待工环境较差这一问题,逐步消除零工占道找活乱象。加强对零工市场和零散务工活动的监管,不定期开展清理整顿执法行动,切实推进零工市场制度化管理,逐步以规范化零工市场取缔乱象横生的“马路市场”。

为强化劳动者权益维护,人社部门将指导和督促用工主体合理确定招聘条件,规范招聘行为,依法合规用工,落实用人单位用工主体责任。督导零工市场依法开展招工用工服务,落实公平就业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加大涉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坚决纠正就业歧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零工市场劳动者积极参加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策补贴。

为促进供需匹配对接,我市将建立求职招聘需求台账,各县(市、区)编制本地零工市场名录及岗位招聘信息发布目录,包括零工市场名称、详细地址、运营性质、主要招聘工种、日均求职人员规模和日均招聘成功人数等信息,为供求双方对接提供指引。开展零工市场动态监测,对零工市场求职人数、招聘岗位等信息进行定期监测分析,及时掌握零工市场供求变化趋势。

出政策——

强化对零工市场建设支持

零工市场建起来了,如何才能让这一平台持久发挥作用?《指导意见》表明,人社部门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促进规范运营。各县(市、区)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零工市场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向社会提供零工市场供需对接服务。对运营规范成效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先推荐其参加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评选,按照要求给予相应奖补。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规定,兜底安置低保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实现就业,支持公益性零工市场充实服务队伍,提升服务能效。

——落实资金扶持。对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渠道,保障零工市场建设配套及日常管理运行。政府支持零工市场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费用,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

——培育市场品牌。鼓励依托零工市场培育特色人力资源品牌,支持禹州钧瓷、禹州药工、鄢陵花木、鄢陵康养、襄城拉面、建安档发、魏都即配等特色鲜明的人力资源品牌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工作要求,推荐管理运行规范、效益口碑较好的零工市场参加特色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对创建成功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完善零工市场,赋能零工群体,托举的不仅是一个个劳动者和他们身后的家庭,还有新业态经济和包容性社会的未来。“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规范零工市场秩序,促进用工主体与零工人员精准对接,让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更便利。”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