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喜迎二十大

职能部门访谈

抓牢抓实“三农”工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访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新发

本报记者 武芳

“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全面部署、多头发力、重点突破、梯次实现’的工作思路,围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聚焦关键重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落地。”日前,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新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对此,霍新发说,近年来,我们严格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市粮食面积保持在67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280万吨;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改革试点工作,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推广间作套种技术;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产能;强化农业基础支撑,持续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累计建成高标准粮田361.1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7.1万亩;加快种业创新,落实良种繁育面积20万亩。

农村产业发展是农业现代化的“活水源泉”,是群众脱贫致富最长久、最稳定的命脉所在,也是乡村振兴的根本所在。

“我们立足‘花菜药烟’等优势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形成‘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全市优质专用小麦发展并稳定到100万亩,绿色食品达到5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实现零的突破,增加到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6198家,全市家庭农场7277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2家;禹州市槐树湾村等6个村被评为省首批乡村康养旅游示范村创建单位。”霍新发说。

霍新发说,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我们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突出短板。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全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保洁全覆盖。坚持因村制宜、因户制宜,推广适合村庄特点的改厕模式。

近年来,我市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作为推动农业发展、确保农民增收的关键举措,通过统筹谋划、扭住关键、攻坚克难,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在活力。

霍新发说,我们深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放确权证书96.02万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17宗680亩,成交金额3.75亿元;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237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登记赋码证书,429万人被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出台《许昌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农业兴则基础牢,农村稳则天下安,农民富则国家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农业经济总体稳定。持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五年行动计划,搭建产业融合发展新载体;推动乡村建设13个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接续推进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抓好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抓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社会化服务创新等试点建设,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群众增收致富。”霍新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