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

中原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耿明斋:

许昌城乡融合改革大有可为

“当前,许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省来说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阶段,遇到了城乡之间深度融合所必须破解的问题,因此,城乡融合改革就变得非常迫切了。”省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原发展研究院院长耿明斋对记者说。作为研究“中原发展”的专家学者,耿明斋多年来曾多次到许昌调研,对许昌经济发展状况十分了解。

“许昌之所以能被确定为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之一,是发展之势,更是应时之需。”耿明斋认为,经过近年来的发展积累,许昌工业化发展已达到较高水平,县域、农村经济发展也取得了喜人成就。

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后,矛盾焦点也在转化。耿明斋认为,一方面,许多优质项目、潜力项目没有足够的土地空间落地;另一方面,因人口的城市化聚集而闲置的农地需要更大地释放活力,农村也需要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来解决乡村振兴所面临的难题。

“许昌承担了五个方面的试验任务,从中可以看出,国家的目标导向非常清晰。”耿明斋说。

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给予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打开了政策空间。耿明斋认为:“我们可以在‘商业化用途’的适用范围和灵活操作层面进行探索和突破,让这一土地政策的重要变革发挥更有力、更正向的杠杆效应,让稀缺土地资源产生更大效益。”

同时,自愿腾退的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增加农村耕地,或叠加政策工具调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实现财产性收益。“宅基地占比较大,是盘活‘农地’资源的潜力股。要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推进相关探索和改革。”耿明斋说。

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是许昌承担的第二项试点任务。耿明斋认为:“要做好制度设计,让农村产权抵押真正有市场、能转让、可变现。”

对于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这一试点任务,耿明斋认为,许昌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都可以深入探索和创新。

“城乡融合发展,是我们当前亟待回答好的发展课题。只有真正让城乡相融相促、实现乡村振兴,许昌的建设发展才能拥有更强后劲。”耿明斋认为。

本报记者 高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