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通篇贯穿着法治思维,处处彰显着法治精神,尤其是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许昌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同心向党、砥砺前行,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聚焦依法治市强统筹。全面依法治市是市域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许昌。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许昌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压实主体责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推进体制。要抓住“关键少数”,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头雁效应”,形成上下贯通、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合力推动许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要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做好地方法规“立改废”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确保所立的每一部法规、规章都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制约体制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聚焦依法行政提效能。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号角已吹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对照示范创建标准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提升市、县、乡三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水平。要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抓手,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优化服务机制,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环境。要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备案制度。要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在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基础上,着力做好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要拓展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围绕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化解企业破产难题、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等5项主要任务,破难题、防风险、促发展,促进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
聚焦法治社会固根基。法治社会是构建法治许昌的基础。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实施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以案释法”涵养工程、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工程、法治乡村建设工程,引导许昌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采取四级同建、线上线下结合、特殊部门设站、困难群众上门办理等方法,构建全域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要深入推进全市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培育更多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法治县(市、区)和法治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聚焦全面从严抓党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在考察陕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从党的历史中总结经验、汲取养分,永葆政法战线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牢记“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纠“四风”、改作风、带民风社风,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司法行政铁军,为许昌“一个先行区、五个强市”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作者系许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