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武芳 通讯员 王江峰
核心提示
冬日时节,漫步在清潩河畔,岸边绿树成荫,水面碧波荡漾,构成一幅和谐美丽的生态画卷。
清潩河的生态环境越来越美,是我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生动写照。近年来,我市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兴水重要论述,围绕“建设幸福河湖”这一目标,以河湖长制提质增效“六化”建设为抓手,夯基础、补短板,健全机制、合力攻坚,扎实开展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狠抓河湖保护治理,解决了一批影响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为有效”转变,全市河湖环境持续向好。
如今,随着河湖长制工作深入推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的新画卷正在徐徐展开,老百姓幸福感、获得感也不断增强。
深入推进 让每一处水面“长治久清”
70岁的市民常银力每天都到灞陵河漫步休闲。“我在这里住了30多年了,看着河水清澈、飞鸟入驻,生态环境越来越好,真觉得幸福。”常银力说。
问“水”哪得清如许?为有“河长”治水来。过去5年,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1.0版,发布了市第1号总河长令,建立4级河湖长体系和相关规章制度,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河湖长制实现了“有名有责”。河湖长制全面建立后进入2.0版,先后发布了市第2、3、4号总河长令,开展清“四乱”、防碍行洪突出问题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河湖长制实现了“有为有效”。
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市、县、乡三级河湖长签订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各位市级河湖长以上率下,开展巡河调研,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积极履职,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河湖长+网格长”“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河湖长+监督员”实现市、县两级全面覆盖。完成27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和170个“四乱”问题整治,清理河道146公里,拆除违法建筑4.8万平方米。全市范围内规模以上私挖滥采河砂全面杜绝,规模以下零星盗采得到有效管控,全市河湖面貌得到持续提升,水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提升站位 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进入新时代,河湖长制工作迎来新发展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幸福河湖的期待,厚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近日,我市发布第5号总河长令,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每年建设一批省、市、县级幸福河湖,持续改善我市河湖面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人民至上。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管理,强化水灾害防治,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幸福河湖建设的首要位置,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底线思维,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实现持久水安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防洪保安放在河湖治理保护的首要位置,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健全防汛抢险应急救灾机制,加快补齐防洪除涝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确保河道通畅、河势稳定、堤岸牢固、水利工程运行良好,河道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
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实现优质水资源。要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加快沙陀湖调蓄工程和中心城区再生水输送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科学调度水资源。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查违法取水行为。
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水岸综合治理,实现宜居水环境。要坚持水岸共治、标本兼治,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减少各类入河湖污染负荷量。加强日常保洁,保持水面岸滩干净整洁,河湖景观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
坚持综合施策,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现健康水生态。要狠抓重点河湖生态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加快建安饮马河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和襄城颍河省级湿地公园(试点) 建设,推进沿河湖生态廊道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外来物种管控,生物多样性丰富,河湖生态缓冲带完整。
坚持文化引领,融入地方人文特色,实现先进水文化。要依托河湖水域推进水情教育基地、节水科普基地、河长制主题公园、水利风景区建设。建设休闲惠民设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河湖岸线无障碍通道和亲水、近水的活动场所。持续巩固提升曹魏故都、禹州颍河、鄢陵鹤鸣湖等水利风景区品质,抓好河湖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
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治水管水能力,实现科学水管理。要坚持党政同责,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组织制度体系,建设智慧河湖。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依法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制度保障 凝聚幸福河湖建设“向心力”
水是生命之源,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了把幸福河湖建设的美好蓝图变成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市河长制办公室还配套出台了《许昌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及评分细则、方案编制大纲,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可量化、可操作的幸福河湖建设标准举措。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幸福河湖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河湖长是幸福河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单位职责,切实抓好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资金保障等工作,合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强化资金保障。各地各部门多渠道争取河湖治理保护资金支持,用好用活金融支持政策,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幸福河湖建设。
注重督导激励。把幸福河湖建设纳入河湖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基层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和检查,定期组织验收评价,提升幸福河湖建设质量。建立奖惩机制,对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建设任务未完成的,进行通报约谈。
强化部门联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加大对幸福河湖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根据年度幸福河湖建设目标任务,制订年度工作方案,协调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我们将抓好省、市5号令的落实,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学习研究省、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前期遴选和方案编制等工作,做好省、市级幸福河湖前期申报、督导协调、验收评定等工作,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升政治站位,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方案编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路线图、时间表,倒排工期,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幸福河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市水利局负责人说。
每一条河流都凝聚着守护碧水蓝天的涓涓情意,每一寸土地都镌刻着守望人间岁月的动人故事。为了让每一条河湖成为人民心之所向的幸福河湖,我市的河湖守护者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幸福河湖建设为抓手,全力推动全市河湖管护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