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平安许昌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高质量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胡梦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检察机关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捍卫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推动者,服务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长葛作为经济强县,连续7年入围全国百强县,更是在2021年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中排名全省第一,全市民营经济占比、民间投资占比、民营企业就业人数均超过90%。民营经济活跃,涉企案件多发易发,民营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需求更加强烈。近年来,长葛市人民检察院致力于寻求护企安商“金钥匙”,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固根基”,切实增强服务民营经济的行动指南。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护航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配强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服务办公室,完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指导意见”,健全与法院、公安及工商联的涉企案件会商机制,设立检企法律服务联系点,以更优“顶层设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重打击”,加大惩治危害民企发展的犯罪力度。充分、正确履行刑事检察职能,重点惩治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经营权和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欺行霸市、非法集资等扰乱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秩序的犯罪,努力帮助企业挽回损失,促进企业公平公正竞争;依法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维护“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强保护”,大力保护民营企业主体安心经营。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新定位,坚持以法治需求为引领,落实“少捕慎诉”理念,贯彻“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检察政策,创新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用好“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让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和幸福感。

“抓监督”,阳光司法助力涉企诉讼“零距离”。尝试把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公开听证、公益诉讼监督、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纳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内容,做到阳光司法,摒弃就案办案,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案件投诉举报机制,对违法违纪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坚决查处,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企业反馈。

“延服务”,主动提供更加优质护企“检察产品”。注重涉企典型案例培育,发挥“一个案例胜于一沓文件”的作用,大力营造良好法治化发展环境;依托“走出去”和“请进来”,落实检察官一对一联系企业制度,提供“菜单式”服务,加强检企互动交流,主动问计问需,积极排忧解难,让检察情怀温暖市场主体;定期开展“服务民企”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进检察机关,让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更加畅通。

(作者系长葛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