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林宝泉;姓名:林保泉;身份证号码:411002196308100073。房屋坐落:魏都区文峰路77号食品总厂家属院,面积:38.97平方米,证号:20307,所有权人林宝泉申请更正名字林保泉与身份证姓名不符,经现场走访四邻核实,林宝泉与林保泉同属一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6.1.1,16.1.3之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林宝泉(林保泉)提出更正登记 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登记材料送达我机构, 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规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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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