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特别报道

国务院最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我市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强服务提效能展作为 传承宏扬优秀地名文化

本报记者 张辉

核心提示

地名是一个城市的文化符号,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记录着自然地理特征和人文风貌,镌刻着当地生产生活的印记,蕴含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许。

为推进新时代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去年5月1日,国务院最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对地名管理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一年来,我市认真学习宣传、稳妥有序实施《条例》,扎实推动地名管理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地名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百姓生活、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政策落实引导

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初夏的许昌街头,绿意葱茏,生机勃勃,各具特色的地名像一个个优美的音符跃动其间。天平街、南大街、西大街、北关大街、南关大街……许昌人耳熟能详的老街名,承载大家共同的乡愁记忆;魏文路、魏武路、青梅路、建安大道……蕴含三国元素的街名,彰显许昌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思源路、上善路、林泉街、新东街……新建的道路如雨后春笋,展现城市新姿。

“去年,在全国民政系统学习贯彻《条例》视频会议召开后,我们迅速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相关情况的报告》,制订印发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时间安排、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5月15日,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李军丽介绍,市、县两级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采取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等形式学习《条例》,各级地名工作者的依法履职能力有效提升。

我市把《条例》宣传贯彻列入普法工作重点,加强解读引导,统一宣传口号,通过宣传展板、海报折页、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宣传活动,并开展地名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宣讲活动,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讲、普及《条例》有关的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地名管理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引导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地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去年,《中国社会报》先后刊发《河南许昌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许昌市首部标准地名图集出版》《河南许昌认真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3篇地名工作信息,为《条例》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氛围。

完善管理协调机制

强化地名公共服务

为迅速贯彻落实《条例》,我市按照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加快构建地名管理工作机制,积极与市直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对接《条例》施行后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23个单位组成的许昌市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地名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已建立了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民政局还积极与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接,创制了《许昌市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联审表》《许昌市民政局关于“xxxx”项目名称征求意见评估论证情况的函》《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地名命名的备案公告》,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完成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职能的平稳移交,受到省民政厅充分肯定。

地名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紧密相关,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社会公共管理需求的必然要求。因此,自去年以来,我市加快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开展了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分两个阶段对我市11大类2.01万条地名数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审校更新,重点针对乡村地名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进行查漏补缺、核实修改和补充完善,新设置乡村地名标志300个,持续推动地名信息数据常态化更新维护和质量提升,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另外,我市还编印了《许昌市标准地名图集》《许昌市标准地名录》,切实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优质的标准地名信息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我市还积极开展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古村落)”申报认定工作。经市、县两级调研考察、论证评估,我市向省民政厅报送了禹州市神垕镇、鄢陵县马坊镇、襄城县颍桥回族镇,禹州市浅井镇扒村、小韩村,花石镇白北村,张得镇张西村参与评定,丰富和提升地名文化遗产内涵价值,大力传播地域文化,切实保护、挖掘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规范地名管理使用

传承延续地名文脉

2022年7月以来,市民政局按照新修订《条例》相关工作规程,经深入实地考察,拟订命名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提请市政府研究审批,完成了市区44条街路巷的命名工作,并完善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及时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告,按时上报省民政厅备案。在新地名的命名过程中,我市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以充分反映地理历史文化特征、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地域文化特色、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期待,传承延续地名文脉。

此外,根据《条例》规定,市民政局联合相关县(市、区)开展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标准地名的使用情况,地名的汉字拼写、罗马字母拼写、汉字译写是否符合规范,路名牌、交通指示牌地名信息标注是否准确规范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

“今后,我们将立足自身职能,进一步落实好《条例》要求,提升地名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推进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李军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