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市交通运输局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本报讯(记者 魏东雅 通讯员 白树伟)6月16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这是该局连续第三次获此项荣誉。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单位示范创建结出丰硕成果,被交通运输部授予“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

该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提升:制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班统一组织、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围绕提高交通公共服务能力、市场监管能力,落实建设务实交通、法制交通、高效交通、和谐交通、廉洁交通、学习交通,凝聚了创建文明单位的强大合力。

积极争先创优,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单位、争做文明职工”和“争创先进科室(单位)、争当先锋标兵”等创建评比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创建主体责任,树立“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争先进”的争先创优意识,做到主动融入、全员参与、干事创业、争先出彩。

加大宣传力度,在局机关、市区各个汽车站、站亭站牌、公交枢纽等领域,利用LED显示屏等有效方式和载体,开展全方位、广覆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市区公共交通运营车辆车体LED显示屏全部滚动播放创文公益宣传标语,车厢内部粘贴创文公益广告,营造了浓厚的行业文明创建氛围。

广泛开展活动,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机结合,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及时组织开展演讲比赛、乒乓球比赛、妇女运动会、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等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在线上开展“清明节·网上祭英烈”活动。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觉对标先进,统筹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努力以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业绩新成效,为实现“两个确保”奋斗目标、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崭新篇章作出许昌交通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