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汉杰 通讯员 李冬冬)近年来,在市委、市委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支持和指导下,市委编办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决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安置原则,高标准完成了各年度军转干部安置、退役士兵接收和随军随调家属安置等工作任务。近3年来,市直单位共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228名。
预留专编、妥善安置。市委编办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退役军人安置的最新政策和要求,准确掌握每年接收安置随军随调家属计划,统筹兼顾招录(招聘)、遴选和接收安置工作;坚决执行上级下达的接收计划,在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前提下,立足全市编制使用情况,准确掌握各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现状,单独核定各项安置用编计划,保障全市退役军人、随军随调家属用编需求。
加强联动、科学分配。在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市委编办主动与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商讨制定科学的安置分配方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做到量才用人,统筹考虑安置人员专业特长、在部队从事岗位、个人特点等因素,不断提高岗位适应度;在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中,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进行安置,采取“家属提出安置意向、编制部门推荐岗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落实”的工作模式,确保安置工作量才用人、按需分配,实现了部队、接收单位、退役军人和家属多方满意。
严格审核、严守政策。在拟定各单位接收安置计划的过程中,市委编办立足自身职能,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贯彻“编制就是法”的要求,把好用人需求部门的编制审核关,按时保质完成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另外,为进一步规范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市委编办联合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出台了《许昌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对职责分工、安置原则、安置程序进行了明确,为今后推进安置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针对2023年度接收安置工作,市委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加强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沟通对接,全面掌握今年接收安置数量、年龄结构、学历层次等情况;同时,鼓励市直单位加大接收力度,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岗位,确保高质量完成接收安置工作,为我市争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