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家宝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基层党工委书记要更加注重具体抓、抓具体,落实好‘四个亲自’工作要求,综合运用廉政教育、制度管控、监督检查、问责追究等方式,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肩负起政治使命,真正把党委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近日,谈起清廉建设,魏都区五一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常畅说。
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工委书记负总责,从前期部署到主抓落实,再到责任追究,做到肩负主责、担当“主心骨”。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敢于坚守、担当责任。
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目标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三个方面进行分解,党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社区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建立“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部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经济、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
把主体责任落实到行动上。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参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从严选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深入查找“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找准症结、专项整治,继续狠刹“吃请风”,狠刹“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及班子成员、基层干部的风险防控力度,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和廉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