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鑫帅: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已向原许昌魏都齐祺渔火锅店(已注销)工亡职工于建中亲属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51827.57元。在你经营许昌魏都齐祺渔火锅店期间,该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之规定,你应承担于建中的工伤保险待遇。
限你在本公告送达后十日内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于建中工伤保险待遇651827.57元。请将款项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许昌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账号:100216143950015599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莲城支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