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成: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已向许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伤职工肖付敬先行支付医疗费363358.10元。
2022年6月9日5时23分左右,你驾驶机动车与肖付敬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你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根据《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豫1002民初6208号)、《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之规定,你应当赔偿肖付敬医疗费用363358.10元。
限你在本公告送达后十日内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肖付敬医疗费363358.10元。请将款项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许昌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账号:100216143950015599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莲城支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