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李同善 海刚)8月4日,全市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在建安区人民法院召开,总结推广经验,部署下一步全市诉源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委政法委、法院相关负责人,东城区、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街道办事处政法委员参加。
会议指出,加强诉源治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许昌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和行动上把诉源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构建“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万人起诉率”明显下降。二要坚持抓早抓小抓基层。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更高的满意度。要广泛发动群众,主动问计群众,让群众有更高的积极性、更强的责任感、更深的参与度。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到及时发现和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来,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三要加强矛盾源头防范。各级各部门要善于发现问题、主动出击,下先手棋、打主动仗,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来。要坚持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四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依托乡镇平安办将诉源治理工作具体化、清单化;为人民调解搭建平台,充实专、兼职调解员;协调派出所、司法所、调解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群众性组织等,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
当天,参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建安区诉源治理中心,建安区两个乡镇、建安区法学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了建安区在推进诉源治理方面的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