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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背后的检察“温度”

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屈睿 王丽婷

“你们一定要替张检察官收下这面锦旗,是她给了孩子一个重返校园的机会!”8月4日,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小张一家一改往日的焦虑和担忧,将一面锦旗送到魏都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示感激之情。

小张一家口中的张检察官名叫张晓燕。小张是一起非法拘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2022年8月,刘某、王某(二人均另案处理)伙同17岁的小张,将杨某绑至某公寓房间内,以杨某不能归还刘某垫付的工作押金为由,非法限制杨某人身自由数十小时。其间,刘某、王某对杨某实施了殴打。今年7月,小张因涉嫌非法拘禁罪,由公安机关移送至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阅案件材料时,此案承办检察官张晓燕发现,小张是一名在校学生,这个案件的结果将影响他的学业和未来。

“司法不仅是刚性的,而且是有温度的。面对误入歧途的少年,拉一把、扶一程,他们的未来就会更有希望。”带着这份希望,张晓燕前往小张就读的学校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其在校表现。学校表示愿意全力对他进行帮教。此外,小张的父母均有固定工作,有良好的家庭帮教条件。综上,张晓燕认为,小张再犯可能性较小。

考虑到小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犯罪时尚未成年,且系初犯、偶犯,而且没有参与殴打,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基于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该检察院拟对小张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对小张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前,该检察院专门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人员、听证员等对案件的处理进行集体评议。经讨论,与会人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该检察院向小张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小张激动不已:“我深深地认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后绝不会再触碰法律红线。感谢检察官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好好珍惜。”

一面小小的锦旗,既是对检察官公正司法、切实履行检察职责的肯定,又是魏都区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办案宗旨的生动诠释。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担负起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的特殊职责和更重任务,让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充分感受到司法‘力度’和检察‘温度’。”该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东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