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家宝)近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日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许昌市科技金融“许科贷”业务实施方案》《许昌市科技信贷准备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提出建立政银合作共担机制、建立管理服务体系、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等,并明确业务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引入金融资源支持我市科技创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科创型企业具有投入高、成长快、轻资产等特点,是科技创新的“生力军”、新经济发展的“领头雁”。但科创型企业长期面临融资难、担保难、融资贵等难题,在缺少固定资产抵押的情况下,科创型企业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据了解,“许科贷”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许昌市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优质科技型企业提供的实物资产抵质押评估值不高于贷款金额的30%(单一实物资产超过30%的除外)、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30个基点的贷款业务。许昌市科技信贷准备金总规模达5000万元,实行专账管理,由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国有公司作为准备金托管机构,在市科技局的监管下负责科技信贷准备金的动态调整。该业务的设立通过运用市级科技经费,与合作银行、专业机构协同开展工作,构建科技金融债券融资体系,以缓解科技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题。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尽快推动方案落地见效,促成一批科技企业做优做强,将“许科贷”打造成为许昌市具有影响力的科技信贷品牌和科技金融标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