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教育•文体

颍川集团的法家文化特质与曹操的用人治世理念(一)

□石振平

在曹操霸府之中,谯沛集团与颍川集团是两支居于腹心之任的中坚力量。谯沛集团成员与曹操是乡曲里人的关系,其中的骨干力量多为曹操的族亲,如曹洪、曹仁、曹真、夏侯渊等,他们与曹操的关系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谯沛集团对曹操忠心耿耿,成为曹魏政权长期倚重的力量,固在情理之中。颍川集团的核心成员荀彧、荀攸、钟繇、陈群、郭嘉等人,可谓是曹操的股肱之臣。那么,颍川集团何以能够在曹操霸府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呢?虽说曹操在创造基业的过程中,需要借助当时世家大族的力量,而荀氏、钟氏、陈氏恰为当时的世族成员,但这并不是曹操在众多地域的世族群体中独独看重颍川士人的根本原因。曹操看重颍川士人,这与曹操的治世理念和颍川士人群体的文化特质有直接的关系。

一、颍川地区的法家文化传统

一个地域内士人群体的文化品格往往与该地域的人文传统有密切的关系。在古代交通闭塞、传播媒介落后的情况下,各地域的文化交流相对匮乏,因此各地域依托于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积淀以及政治、经济状况构建起来的区域文化特色能够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从战国时代开始,颍川地区就是一个法家文化传统浓郁的地方。战国时颍川地区属于三晋之地,三晋尤其是韩国是法家的中心,法家代表申不害、韩非子皆出生于此。《汉书·地理志(下)》:“颍川,韩都。士有申子、韩非刻害余烈,高仕宦,好文法,民以贪遴争讼生分为失。”两汉时期,颍川地区的法家文化传统就一直在延续着,如文景时期的名臣晁错。据《史记·晁错传》记载,晁错“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先所”,“为人峭直刻深”。这种情况在学风上也有明显的反映。据《汉书·艺文志》记载,战国至西汉时期,颍川学者的著作有《韩子》《申子》《晁错》《贾山》等,大部分带有浓厚的政论色彩,多属于法家之列,而关于经学的著述则比较薄弱。在两汉时期绝大多数士人以通经而入仕的情况下,颍川士人的入仕途径也较为特殊。据《后汉书》记载,通过世传文法而任官三世或三世以上的世族有六家,其中颍川就有三家,即阳翟郭氏、长社钟氏、颍阳王氏。如阳翟郭氏(郭躬),“家世衣冠。父弘,习《小杜律》……郭氏自弘后,数世皆传法律,子孙至公者一人,廷尉七人,侯者三人,刺史、二千石、侍中、中郎将者二十余人,侍御史、正、监、平者甚众。”又如长社钟氏(钟皓),“为郡著姓,世善刑律”。

在颍川法家文化传统的浸润之下,汉魏之际颍川士人群体的法家文化特质也就较为突出。法家思想有锐意进取、以法治国,崇尚权谋、维护中央集权的特点,在汉末宦官、外戚交替专权,政治极度腐朽的情况下,颍川士人以儒学为经,以法家为纬,积极参政、议政,以天下为己任,欲以通过法治严厉打击外戚、阉宦势力,挽狂澜于既倒。如汉末党锢之际,“八俊”中的李膺、荀昱、杜密皆为颍川人士,他们皆致力于以法治打击阉宦,惩恶除弊,澄清天下。但与其他地区相比,颍川士人少有大儒。在法家文化熏陶之下,颍川士人更热心于政治,而不孜孜于固守经学,做一醇儒之士。

颍川士人的法家文化特质,在其时的学术著作中也有所体现。如荀悦之《申鉴》就体现出法家思想的脉络。他说:“赏罚,政之柄也。明赏必罚,审信慎令。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主不妄赏,非徒爱其财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矜其人也,罚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在上者能不止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国法立矣。是谓统法。 ”很明显,这里有对《韩非子·二柄》的借鉴。

在东汉政权病入膏肓,天下四分五裂,士人命运朝不保夕之时,颍川士人的法家色彩就体现为竞尚计谋、效力明主、保荣家族、建功立业,因而颍川区域多出智谋之士。“汝颍之士利如锥”(《晋书·祖纳传》),“关东出相,关西出将,三秦饶俊异,汝颍多奇士”(《资治通鉴》)。由于具有崇法家、尚权谋的文化传统,在三国乱世纷纭风云际会的时代,颍川士人应运而出,获得英主垂青,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作者简介: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曹魏文化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