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李昱璇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鄢陵,满满的安全感中,有一缕“检察蓝”萦绕其间。
一份检察建议、一次专项调研、一场普法活动……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群众视角,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忧,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以检察之力助力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聚焦源头治理 凝聚监管合力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苏某,网上购买3万余元的烟花爆竹后,委托他人运输至鄢陵,存放于一个废旧仓库内。该仓库距离民居较近,且内部没有配备任何消防安全器材。今年7月,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这起危险作业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苏某的行为具有现实危险性,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自愿认罪认罚,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办结后,该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苏某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件虽办结,但检察官没有止步。他们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并积极同有关行政机关沟通。有关行政机关加大对危险品生产、销售、运输、存储各环节全链条的监管力度,为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去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11个有关部门,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提升。自此以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从“抓前端、治未病”出发,强化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因地制宜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形成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协同共治良好格局。
按照部署,该检察院对近几年办理的安全生产案件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与有关部门代表、企业代表等联合召开座谈会,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防范安全生产犯罪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具体实践中,该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与相关行政部门在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等方面达成共识,不定期与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办案中的难点,形成监管合力。
“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监督难题,离不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有效衔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最大限度聚合力,全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冯艳霞说。据介绍,该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始终把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今年年初获评“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
聚焦重点领域 依法能动履职
冬季,用火、用电较多,火灾等安全事故多发。结合实际,11月9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多个加油站,开展防火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走访调研工作。走访过程中,他们查看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禁烟和禁火标识等,并向场所工作人员宣讲有关规定,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严防火灾发生。
绷紧“安全弦”,拧紧“安全阀”。一直以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围绕消防、燃气等重点领域,坚持源头治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八号检察建议”贯彻有方、落地有声。
夏粮收割季,在“三夏”生产关键节点,该检察院组织检察官走进田间地头,同村干部面对面交流,了解麦收进度和生产情况,重点关注生产安全和秸秆禁烧,耐心向在田间劳作的村民讲解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村民自觉禁烧秸秆,确保“三夏”生产安全进行。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该检察院坚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定期组织检察官到企业走访,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安全状况,帮助企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检察官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行业、企业进行筛查,制订明确的检查方案,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深度协作,将督导检查做实做细,建立跟踪督促整改机制,形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合力,提高企业应对安全风险的能力。在办理企业合规案件的同时,检察官还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与建议,引导企业树牢安全生产理念,构建安全生产管理风控体系,把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小娜告诉记者,该检察院将继续围绕“八号检察建议”,探索“检察+”社会治理新模式,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更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为企业安全生产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聚焦普法宣传 助力防范风险
防风险保安全,需全民参与,更需全民尽责。12月4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在建材企业,检察官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工作人员以案为鉴,增强安全意识。他们还将普法宣传延伸至社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引导群众警惕身边的安全风险。活动中,他们先后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八号检察建议”制发以来,该检察院坚持以宣传引导为驱动力,采取面对面普法、互动式解答、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安全生产有关知识送到群众身边,竭力营造“人人关爱生命 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该检察院对近年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重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进行整理,组织检察官常态化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等,结合不同群体的需求,围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全方位进行宣传和讲解。特别是对生产领域的工作人员,重点讲解“八号检察建议”有关内容,以办理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为警示案例,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吸取惨痛教训,共同筑牢安全屏障。据统计,今年以来,该检察院围绕安全主题,先后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场,发放资料3000余份。
国以安为宁、业以安为兴、民以安为乐。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亚峰表示:“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办好民生实事,以更实举措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检察担当助力‘平安鄢陵’建设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