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乐学堂

诗中有画 景中寓情

韦应物,唐代诗人,长安(今陕西西安)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评析:

这是山水诗的名篇,也是韦应物的代表作之一,写于滁州刺史任上。唐滁州的治所即今安徽滁州市市区,西涧在滁州城西郊外。这首诗描写了山涧水边的幽静景象和诗人春游滁州西涧和晚潮带雨的野渡所见。

诗的前两句说诗人独喜爱涧边生长的幽草,上有黄莺在树荫深处啼鸣。这是清丽的色彩与动听的音乐交织成的幽雅景致。“独怜”是偏爱的意思,偏爱幽草,流露着诗人恬淡的胸怀。

后两句说傍晚下雨潮水涨得更急,郊野的渡口没有行人,一只渡船横泊河里。这雨中渡口扁舟闲横的画面,蕴含着诗人对自己无所作为的忧伤,引人思索。这更加说明韦应物宁愿做一株无人关注的小草,也不愿意去做那些大的官职。末两句以飞转流动之势,衬托闲淡宁静之景,可谓诗中有画,景中寓情。

韦应物先后做过“三卫郎”和滁州、江州、苏州等地刺史。他深为中唐政治腐败而忧虑,也十分关心民生疾苦,但他无能为力。这首诗委婉地表达了他的心情。

这首诗中有无寄托,所托何意,历来争论不休。有人认为它通篇比兴,是刺“君子在下,小人在上”,蕴含一种不在其位、不得其用的无可奈何之忧伤。

有人认为,“此偶赋西涧之景,不必有所托意”。实则诗中流露的情绪若隐若现,开篇幽草、黄莺并提时,诗人用“独怜”的字眼,寓意显然,表露出诗人安贫守节,不高居媚时的胸襟,后两句在水急舟横的悠闲景象中,蕴含着一种不在位、不得其用的无奈、忧虑、悲伤的情怀。诗人以情写景,借景述意,写自己喜爱和不喜爱的景物,说自己合意和不合意的事情,而胸襟恬淡、情怀忧伤便自然地流露出来。

(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