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城事

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再提高

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由1200元提高到1350元

本报讯 (记者 樊倩影 通讯员 邵挺) 7月2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贯彻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改善孤儿生活条件,提升孤弃儿童养育水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9年1月起,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根据《通知》,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集中养育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调整。此次提标,全市近800名符合条件的对象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