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代玺 通讯员 李俊甫)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与广大小区业主利益息息相关。那么,房屋权属转让时维修资金怎么办?房屋灭失情况下交存的维修资金如何处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定用途是什么?5月25日,记者带着相关问题到市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了采访。
已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屋权属转让时维修资金怎么办?据介绍,《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一并转移给物业买受人”。房屋权属转让时,该房屋维修资金分户账中结余的资金随房屋权属同时转移,转让方与受让方要做好维修资金有关凭证的交接手续,受让方可持维修资金交存票据、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市、县(市、区)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办理专项维修资金更名手续。
房屋灭失情况下交存的维修资金如何处置?因房屋征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按照规定将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定用途是什么?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另外,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要具备哪些条件?据介绍,其条件包括:1.该房屋产权人必须交付首期维修资金;2.该房屋维修部位必须是在保修期满后;3.该房屋维修部位属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4.非人为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