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城事

我市出台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

本报讯 (记者 张莉莉 通讯员 郭彩玲) 12月22日,记者从市文物部门获悉,市政府近日印发了《许昌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有效推进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方案》提出构建许昌文化标识体系,着力推动灵井“许昌人”遗址、汉魏许都故城、十里庙遗址、禹县钧窑址等重要文物遗迹的开发利用,协调推进国家和省级遗址公园建设,支持灵井“许昌人”遗址、汉魏许都故城、钧台钧窑址、十里庙遗址、鄢国故城、石固遗址、襄城城墙等遗址公园建设。创建国家级许昌三国文化和钧瓷文化保护利用示范区,做好许昌三国和禹州钧瓷文物古迹的开发利用,擦亮许昌三国和禹州钧瓷文化名片。支持各地依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一批具有许昌特色的文化标识。实施中华文明探源、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物安全三大工程。加强对瓦店遗址、灵井“许昌人”等典型史前遗址的考古调查和科学研究,形成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学术成果。做好全市革命文物资源调查、保护工作,加强革命文物的资源整合和保护利用。加强重要田野文物巡护和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文物消防工程、安防工程、防雷工程和文物建筑抢险维修工程、基层文物库房达标工程。

此外,还要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完善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学习的长效机制;公布一批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景区研学实践基地;推介一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景区研学旅行、体验旅游精品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