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地委) 为认真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4月16日,建安区举行了“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传达了《“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建安区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许昌医院、许昌大参林保元堂店连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负责人分别代表定点医药机构和第三方合作机构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将自觉抵制并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使用、维护好群众的“救命钱”。
5月1日,《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条例》的颁布对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建安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岳中立提出工作要求:全区医保系统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始终把基金监管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严密组织实施,强化活动效果,在全区迅速掀起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热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监管合力,强化社会监督,利用多种形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抓好举报奖励落实,激发群众参与维护基金安全的积极性、主动性。
“建安区医保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渠道实现宣传活动全覆盖,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不断增强监管部门、‘两定’机构和广大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加大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努力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社会氛围。”岳中立说。